一、培养目标:按照国家教委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,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民商法基本理论扎实,具有创新的思维方法,善于运用民商法思想观认识问题、解决问题,独立从事民商法学教学、科研和法律实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。具体要求如下:1、具有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愿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优良,尊纪守法。2、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,具有民商法学的理论修养、思维习惯,能运用所学到的本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承担起所从事的工作,且具有创新能力。3、具有掌握民商法学科前沿知识、信息的方法和能力,治学严谨、诚信守信、团结合作、品德高尚。4、身体健康。二、研究方向1、民商法学基础理论; 2、物权法;3、债权法;4、公司与证券法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01.商法研究
02.知识产权法研究
03.港澳民商法研究
04.债法研究
05.侵权法研究
06.劳动与社会保障法
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2法学综合基础课一(法理学、外国法制史)④803法学综合基础课二(民法、国际法)
初试参考书:
01.张文显主编.《法理学》.法律出版社(第三版),2007
02.何勤华主编.《外国法制史》.法律出版社,2007
03.江平主编.《民法学》.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,2007
04.杨立新著.《侵权责任法》.复旦大学出版社,2010
05.邵津主编.《国际法》.北京大学出版社、高等教育出版社(第二版),2008
复试参考书:
01.范键主编.《商法》.高等教育出版社、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7
02.李昌麒主编.《经济法学》.法律出版社(第二版),2007